
國務院關于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發〔2023〕1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國務院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建設。2017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見證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其中明確要共同開發建設合作區。2018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對合作區規劃建設作出部署。2020年10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指出要規劃建設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高質量、高標準、高水平推進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積極主動與香港園區協同發展、優勢互補,制定本規劃,規劃近期到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規劃背景
2017年1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開發合作區。合作區地處香港特別行政區北部和深圳市中南部跨境接壤地帶,是香港北部都會區與廣深港科技創新走廊的天然交匯點,面積約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園區(即合作備忘錄所稱“深方科創園區”)面積3.02平方公里,香港園區(即合作備忘錄所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面積0.87平方公里。深圳園區規劃范圍包括福田保稅區和皇崗口岸片區:福田保稅區面積1.35平方公里,東起皇崗口岸邊、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絨花路;皇崗口岸片區面積1.67平方公里,東至華強南路、南臨深圳河、西至皇崗路、北至濱河大道。
規劃建設合作區,是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有力支撐,是深港雙方積極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重大機遇,互利合作、協同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深圳市創新科技管理機制、對接國際通行創新規則、開展國際協同創新、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有利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將自身科技創新、金融開放等優勢與珠三角地區完備產業鏈深度銜接,推動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規劃發展北部都會區;有利于豐富“一國兩制”實踐內涵、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打造世界級創新平臺和增長極。